新規:佛山二手房交易錢不再直接給賣家 5月起實施
在佛山買賣二手房首付款、一次性付款都將納入監管,下月起實施。4月10日,《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印發,《辦法》明確,除明確提出放棄交易資金監管外,買賣雙方應當簽訂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協議,并通過佛山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指導建設的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系統進行監管?!掇k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辦法》中的存量房是指二手房,以往佛山二手房交易慣例是:購房者把錢給賣家,賣家收齊錢后才過戶。這樣操作風險存在一定的風險。業內人士曾表示:佛山大約有2%~5%的二手房交易出現了糾紛,基本上都跟缺乏資金監管有關。
《辦法》規定。申請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的,應按下列流程辦理:
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
選擇交易資金監管、選定監管銀行
簽訂交易資金監管協議。
在約定期限內,
將監管資金一次或分次
存入監管銀行開設的子賬戶。
可通過資金監管系統提交貸款申請,
并到受理銀行提交貸款資料。
買賣雙方共同到房屋所在區
房產交易或不動產登記部門
申請辦理房屋轉移登記。
監管銀行根據監管協議約定,
將監管資金及利息劃轉至約定賬戶。
簡單地來說,二手房交易資金納入監管,就如淘寶買賣一樣,交易成功了銀行才會把買家的錢給賣家。這樣,二手房買賣就更有保障了。
小知識:
存量房交易資金,是指買賣雙方簽訂的存量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房價款, 包括首付款、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一次性付款以及其他形式的交易款項。
《辦法》稱,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服務工作,暫提供自有資金(非貸款資金)的監管服務,包括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待條件成熟時,再提供貸款資金的監管服務并另行通知。此外,由房地產中介撮合成交的存量房買賣,傭金也應納入資金監管范圍。